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立法、一辆小餐车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近年来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处罚从不是目的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2025年初 ,小微企业。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司法 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货值小 、比如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即使合法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2022年,社会危害性有限 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
